2021年杭州積分申請政策重大調整!
時間:2021-09-16 21:19:06 來源:杭州落戶 作者:杭戶通 瀏覽: 次
9月15日下午,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劉忻主持召開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居住證積分管理等事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出了相應的調整。
(一)受理時間有變化。
1、今年因新舊政策過渡,積分及積分落戶受理期順延一個月,自明年起按新政實施恢復正常。
2、參加本期積分落戶的,積分申請受理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31日(線下窗口節(jié)假日除外,線上正常開放)。
3、各項指標材料截止日仍為10月1日。
4、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期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節(jié)假日除外)。
(二)修改相關減分指標。
1、“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由80分/次提高到150分/次;
2、“5年內被強制隔離戒毒”由50分/次提高到100分/次;
3、“5年內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處罰”由30分/次提高到60分/次;
4、“5年內有被列入國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失信行為”由 “20分/次”調整為“存在失信記錄的,扣40分;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扣80分/次”。
5、刪除“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指標。
(三)調整相關責任部門。
鑒于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已經撤銷,相關職能劃入市公安局,《辦法》中的“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調整為“市公安局”。志愿者服務相關管理職能劃入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辦法》中的志愿者服務相關責任單位由“團市委”調整為“市委宣傳部(文明辦)”。
關于受理時間的解讀
積分申請受理時間"與"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時間"不是一回事,大家請勿混淆!今年上半年是3月份同時受理積分申請和積分落戶申請的,下半年積分申請和積分落戶是分開受理的!
明年受理時間恢復正常,積分申請9月1日-30日,根據之前政策規(guī)定在20個工作日內核算出申請人積分分數,也就是在10月31日之前。
獲得有效積分后,才能參加11月1日-31日的積分落戶,最后根據參加人數實行總量控制原則,劃定當年積分分數線,大于等于分數線的人員可以申請落戶。
杭州積分落戶近4年分值表(圖)
申請積分落戶的基本條件
1. 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2. 年滿18周歲;
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 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積分分值是如何規(guī)定的?
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評分加總累計積分,根據年度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排名確定積分入戶人員。市發(fā)展改革委根據我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包括4大類、9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
具體情況是:第一類為基本分,第二類是附加分,第三類是減分指標,第四類是一票否決。詳細分值表可以點擊《杭州積分入戶分值表》。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類別 |
指標 |
具體指標 |
標準分值 |
最高分值 |
責任單位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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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分 |
年齡狀況 |
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
30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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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及參加社保情況 |
依法在本市市區(qū)參加社會保險 |
0.5分/月 |
120 |
市人力社保局、市醫(yī)療保障局 |
職工個人社會保險未參保登記不計分,補繳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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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及居住年限情況 |
在本市市區(qū)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 |
30 |
30 |
市住保房管局、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
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自購產權住房。不含非住宅類產權房。多套房的不累計積分。實際居住以“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的流動人口信息為準。 |
取其中高分項 |
|
租住合法居住房屋 |
6分/年 |
30 |
市住保房管局、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等 |
1.指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 2.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應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規(guī)定》及《杭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 3.2017年以后,租住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租住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提供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托的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安全排查表》及相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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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分 |
住所及居住年限情況 |
累計在本市市區(qū)辦理居住登記或《居住證》 |
5分/年 |
100 |
市公安局 |
以“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的流動人口信息為準,有中斷的,每滿12個月按1年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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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90 |
90 |
市教育局 |
境內高校本科文化程度及以上的申請人只取得對應學歷或學位其中一項證書的,按標準分減10分計。學歷結論為結業(yè)或肄業(yè)的不計分。 |
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兩項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其中取得多個職稱或職業(yè)資格的,由申請人自主確定按其中一個申請積分。 |
|
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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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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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高職)學歷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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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職)學歷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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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 |
正高級職稱 |
100 |
100 |
市人力社 保局 |
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應是工作期間在工作地取得的、由具有相應職稱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頒發(fā)的、符合國家職稱評審基本條件的證書(含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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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級職稱、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一級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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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職稱、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二級(技師)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二級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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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級職稱、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三級(高級工)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三級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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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級職稱、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四級(中級工)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四級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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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五級 (初級工)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五級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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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獎項榮譽 |
獲得國家級綜合性表彰獎勵和榮譽稱號 |
80分/次 |
240 |
與獎項榮譽授予單位相對應的單位 |
所取得的獎項榮譽應在本市市區(qū)工作或學習期間獲得,近5年內有效,需提供相應證書、文件、獎牌(由黨委、政府頒發(fā),不包括部門單獨評選獎項)。同一事項獲得多項表彰的,計最高分,不同事項可累計。國家、省、市相關表彰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
獲得浙江省級綜合性表彰獎勵和榮譽稱號 |
50分/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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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杭州市市級綜合性表彰獎勵和榮譽稱號 |
30分/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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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本市各區(qū)、縣(市)級綜合性表彰獎勵和榮譽稱號 |
10分/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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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 |
成功捐獻骨髓(造血干細胞) |
80 |
80 |
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 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團市委、 市總工會、 市紅十字會等 |
入中華骨髓庫并配對成功進行捐獻骨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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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無償獻血 |
在本市參加無償獻血,累計達200ml起計1分,每增加100ml加0.5分 |
20 |
應在本市(杭州地區(qū))范圍內獻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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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志愿者服務 |
近5年內,累計達20時起計2分,每增加20時加2分 |
20 |
參加志愿服務的以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認可的網絡平臺數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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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慈善捐贈 |
近5年內,在本市市區(qū)參加“春風行動”、紅十字會及政府認定的慈善單位組織的慈善活動捐款,累計達1千元起計2分,每增加1千元加2分 |
10 |
慈善捐款以“公益事業(yè)捐贈統一票據”或市民政局認可的網絡公開募捐平臺數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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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投資納稅 |
自主創(chuàng)業(yè)工商注冊 |
投資者個人近5年連續(xù)在市區(qū)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為1分,每增加3萬元加1分 |
20 |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
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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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納稅 |
非投資者個人 |
近5年連續(xù)在市區(qū)累計繳納工資薪金等個人所得稅達10000元為1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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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杭投資企業(yè) |
被公示為浙江省AA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yè)或浙江省、杭州市公布的“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相應加40分 |
80 |
企業(yè)同時被公示為浙江省AA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yè)和浙江省、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的疊加計80分。 企業(yè)同時被浙江省和杭州市公示為“信用管理示范企業(yè)”的只計40分,不疊加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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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chuàng)新 |
自主發(fā)明創(chuàng)新,被授予發(fā)明專利 |
30分/項 |
不設上限 |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市知識產權局) |
在本市市區(qū)工作或學習期間獲得的發(fā)明專利。多人共有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計20分,其他專利權人減半。轉讓專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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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 |
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的得80分;省級科技進步獎證書上排名前5位的,一等獎得60分、二等獎得50分、三等獎得40分;市級科技進步獎證書上排名前5位的,一等獎得50分、二等獎得40分、三等獎得30分 |
不設上限 |
市科技局 |
在本市市區(qū)工作期間獲得的科技進步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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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分 |
守法誠信 |
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 |
150分/次 |
累計扣分,不設上限。 |
市發(fā)改委、 市公安局等 |
1.同一行為被多項指標減分的只計減分最高分,不累計減分。 2.失信行為界定詳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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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被強制隔離戒毒 |
10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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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處罰 |
6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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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有被列入國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失信行為 |
存在失信記錄的,40分/次;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8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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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實行一票否決(注:嚴重刑事犯罪是指法院判決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或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 2.指標體系標準分值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3.申請人積分申請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已實現部門數據共享的,無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參加積分應用的,上述指標計算截止時間為當期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 |
備注:
今年因新舊政策過渡,積分及積分落戶受理期順延一個月,自明年起按新政實施恢復正常。
參加本期積分落戶的,積分申請受理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31日(線下窗口節(jié)假日除外,線上正常開放)。
各項指標材料截止日仍為10月1日。
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期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節(jié)假日除外)。
以上就是杭州2021年下半年積分落戶政策調整全部內容。有什么疑問的可以咨詢老師哦!落戶我們是專業(y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