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時在多地交社保,重復繳納部分怎么算?
時間:2018-11-30 14:42:38 來源:杭州落戶 作者:杭戶通 瀏覽: 次
一個人在兩地甚至多地同時繳納社保的情況,目前各地都挺普遍的,主要原因在于現(xiàn)在社保還沒實現(xiàn)全國統(tǒng)籌。很多人以為在兩個地方同時繳交社保,將來就可以領兩份養(yǎng)老金,醫(yī)療待遇也可以兩邊同時報銷。杭戶通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滿足退休條件,你只能選擇在1個地方辦理退休,領取1份養(yǎng)老金。醫(yī)療待遇也只能選擇1個地方報銷,不能重復享受。而且重復繳納的部分,只有個人賬戶可以合并。
那么,重復繳納部分怎么處理?
多地重復參保,在確定退休地,即社保轉入地之后,一定要及時辦理社保轉移,將多地參保的個人賬戶上的錢轉移合并至一個賬戶。
同一時間,重復繳納的部分如何處理,各地略有不同,要看轉入地的具體政策。以廈門為例:
1、養(yǎng)老保險重復部分
(1) 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shù)
辦理轉入時,注意1998年1月1日這個時間分水嶺。1998年1月1日前重復期間的繳費工資按在廈門的實際繳費確定;1998年1月1日后繳費工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高的來確定。
(2)重復部分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合并
(3)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養(yǎng)老金的核定與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shù)、繳費年限、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存儲額等因素相掛鉤,所以有重復繳交的,之后若在廈門辦理養(yǎng)老退休,由于個人賬戶存儲額可以累計,領到的養(yǎng)老金會多一點點。但是參保人員轉入后再次辦理轉出,則要退還其在廈門重復部分的個人賬戶金額后,才能辦理轉出手續(xù)。
2、醫(yī)療保險重復部分
個人醫(yī)療賬戶資金合并計算,但重復繳費的年限不得累加計算。
如何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xù)?
符合轉入條件,參保人員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后續(xù)手續(xù)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lián)系辦理。
辦理材料非常簡單,大致如下:
? 原參保地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 填寫新參保地《轉移接續(xù)申請表》
?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雖說重復繳交,可以辦理社保轉移,但是只有個人賬戶上的錢可以合并,年限不重復合并。
所以,杭州落戶杭戶通小編不建議參保人員多地同時參保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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